各相关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分宜县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分宜县民政局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分宜县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分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分宜县城市社区调整方案>的通知》(分府发〔2020〕5号)、《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分办发〔2019〕11号)、《分宜县关于加强社区管理的实施办法》(分府办发〔2014〕26号)精神,今年我县在城区内增设东湖社区、组建李家巷和泉塘两个社区,需增补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经总体规划配置,采取在分宜县范围内公开招考的方式,补足社区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架构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任务的高素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为提升我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招考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努力实现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三、基本情况和计划招考人数
分宜县有城市社区16个,总人口13.4万人。按照社区管辖人口3000户以上7人、3000户以下5人配置社区工作人员。目前,16个社区只有工作人员72人。综合考虑社区管辖人口、编制和2020年到龄退休等情况,本次拟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4人,其中钤东街道19人,钤西街道15人。
四、招考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岗位条件:
(1)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分宜县辖区范围内户籍。
(2)年龄要求:女性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0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
(4)懂电脑操作。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
4.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加分条件: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中级资格证书的加4分。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刑事司法调查尚未终结的;
(3)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具有分办字〔2017〕110号文件规定的选举资格条件“五不能、七不宜”情形之一的;
(6)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五、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考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下旬,分别在分宜政府网、分宜发布和分宜电视台发布社区工作人员招考公告,并在各社区张贴招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在分宜县民政局(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7楼170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联系人沈先生、袁先生,联系电话:0790-5886132。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上旬。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考生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并要保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2020年12月上旬。
(三)组织考试
为了简化招考程序又体现公正公平,本次招考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方能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政策理论和社区业务、办公自动化基本知识等,分值为100分。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笔试地点:分宜三中。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人数与入闱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式统一面试。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中旬,地点:分宜三中。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考生笔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为2020年12月下旬,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体检地点,体检地点待定。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主要采取查看拟招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调阅个人档案等办法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后出现不合格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有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制度;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的考核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县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不称职的由县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辞退通知书不予聘用;考核结果称职的,与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备案管理,享受现有居委会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在社区工作期间的“五险一金”。在以后换届选举中,落选人员直接解聘辞退,所有在社区居委会的待遇同时终止。在岗期间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如继续聘用,续聘期间,按在职人员办法缴费;不再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但可自行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六)录用分配
被录用人员由所属街道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夏侯云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刘小松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志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职责分工:县民政局牵头报名和日常工作协调、体检、政审、档案管理等,县人社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卫健委负责组织考务、考场、监考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协助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各街道负责所聘人员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事关社区建设发展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对待,谨慎从事。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在招考工作中,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县民政、人社、监察机关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凡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取消其考试资格,确保招考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本方案由分宜县民政局、分宜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0790-5886132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0790-5896365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790-588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