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公布10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自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以来,分宜县积极推动落实,深入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推动各类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将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现公布10起相关典型案例。
案例1:2025年3月3日,分宜电厂发电一厂员工黄某、徐某某在现场巡检时,发现机组大修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将工作票放置作业现场,黄某、徐某某立即纠正该违章行为。依据分宜电厂相关规定,奖励黄某、徐某某各500元。
案例2:2025年3月16日,分宜县洞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架子工李工发现外架搭设转角处拉结点缺失,立即向现场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现金100元。
案例3:2025年5月12日,江西分宜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发现磨床砂轮开裂,立即上报公司,公司经核实后,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对其奖励50元。
案例4:2025年6月17日,新余市惠民危化运输有限公司员工邓某在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发现车辆轮胎有磨损严重,在发现隐患后邓某立即向公司安全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并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现金100元。
案例5:2025年6月28日,分宜海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苍古岭建筑石料矿采运工段反铲驾驶员胡某驾驶RH40E正铲运行过程中,发现大臂油缸油管老化即将损坏,立即停机后并及时汇报工段及分厂领导到现场查看,确认再作业有油管爆裂的风险。因胡某工作仔细认真,避免爆管造成油品损失,平时对所负责的RH40E正铲设备维护到位,对此给予嘉奖120元的奖励。
案例6:2025年10月6日,分宜县富民石油液化气供应站充装员胡某在巡检中发现充装台与烃泵房之间的防火墙上有孔洞未封堵,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向厂站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厂站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上报隐患后立即到现场核实并对防火墙孔洞进行封堵,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奖励200元。
案例7:2025年10月16日,江西雅保锂业有限公司一员工在日常巡检时发现新余1蒸发三组常规蒸发器射流泵机封处循环水泄漏,立即通知中控停泵,并上报管理人员,更换备用泵进行运行,开具维修通知单联系维修更换机封。由于隐患发现及时,且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价值50元的购物卡。
案例8:2025年10月,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朱某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前处理提取车间2楼天台上循环管路井雨棚已腐蚀生锈老化,整体已松动不牢固,若遇大风天气,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可能造成人员事故伤害。经核实,情况属实,按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元。
案例9:2025年10月9日,分宜县华盛液化气站充装员钟某某在巡检中发现3#储罐液位计上的传感器失效导致PLC报警,存在安全隐患,遂立即向厂站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厂站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上报隐患后立即到现场核实并及时更换新传感器。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钟某某100元的奖励。
案例10:2025年10月19日,新余市大岗山水利枢纽项目工程部范某某,发现管线施工区域电缆拖地,可能会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范某某发现这一安全隐患后及时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经过复查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经过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根据项目部安(2024)025号《关于印发项目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给予范某某3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