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金融办(高新区财政金融部,仙女湖区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分宜县支行,驻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工作要求,为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全面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贡献更多金融力量,决定在全市开展金融“活水润余”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任务
(一)开展金融提振经济回暖行动。
行动目标: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投放增长稳定性,力争信贷投放新增310亿元以上,增速20%以上。优化信贷结构,力争制造业贷款新增40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普惠小微型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不低于年初数量。新增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推动规范化股份制改造企业6家。
行动举措:
1.增强信贷支持重点行业力度。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方案,下达银行新增信贷目标任务分解。发挥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功能,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鼓励驻市银行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合理拓宽交通运输工具、生产设备、活体、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货权、林权等权利,纳入押品范畴。引导加大对消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交通物流、重点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等信贷支持力度。
2.搭建“一大一小”政银企对接平台。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及民营普惠小微企业市场主体,多渠道加强政银企对接。完成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十四五”战略合作签约,举办全省金融支持新余发展产融对接活动,争取更多信贷政策支持。会同行业部门、各县区开展金融纾困惠企政策宣传等系列活动,并充分利用“新余金融”、驻市银行营商环境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全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清单,大力推广“银担总对总”“银担普惠保”等产品,持续推动“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银税互动”业务发展。
3.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发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企业上市全周期服务体系,一企一策精准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用好全面注册制改革新政,推动并帮扶增鑫科技、宝顺昌等企业加快沪深交易所上市进程;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直联机制,推动并帮扶智锂科技、分宜驱动桥等符合条件的行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引导拟上市或挂牌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股改。对上市、挂牌、股改或直接融资企业,受益财政给予资金奖励支持。
4.做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有效衔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对无法开展延期还本付息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强无还本续贷、市企业周转金等政策运用,帮助企业以时间换空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设备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等相关支持政策。
(二)开展融资便利度提升行动。
行动目标:建立健全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运用,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担保、保险作用,提升企业贷款可得性。努力挖掘新增贷款客户,提高首贷户比率,稳定中小企业融资预期。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满足外贸企业汇率避险、跨境投融资和外汇收支便利化需求。
行动举措:
1.数字赋能普惠金融。持续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加快“赣金普惠”新余平台完善和使用普及,建立农村经营户信用信息联网核查平台数据可持续更新机制,推进驻市银行与市发改委“信易贷”、市数投公司等合作,创新更多信用类普惠金融产品。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中征政采贷”,推进园区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试点,为产业链中小微供应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建立非恶意失信(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农村经营主体信用救助公约。
2.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以下。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从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补贴、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资本金补充等方面,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3.放大保险对企业信贷增信分险功能。鼓励驻市保险机构与有条件的县区合作,推广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实现“政府+银行+保险+担保”“保险+期货”等风险分担体系。大力推广“农保贷”产品,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作用。
4.建立健全“首贷”工作机制。引导驻市银行机构建立首贷户名单库,针对首贷户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鼓励驻市银行机构针对首贷户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优先提供贷款担保、适当降低担保费率,有条件的县区创设中小微企业首贷户风险补偿资金池或提供首贷贴息支持。
5.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和产品宣传,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持续提升外汇便利化政策覆盖面,加强监管部门间优质企业监管互认,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外汇便利化备选库。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以“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线上申请外债登记”方式便利企业借用外债。对首次办理外汇衍生品、跨境贸易融资产品的中小微外贸“白名单”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开展减费让利润雨行动。
行动目标: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完善细化尽职免责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合理减费让利,切实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1.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开展驻市银行机构优秀客户经理评选,激发金融信贷人员服务企业热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对获得新余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个人,及驻市银行机构优秀客户经理的银行从业人员,免予追责。
2.合理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适度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银行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压缩融资链条和中间环节,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一个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对柜台单笔10万元及以下的对公人民币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实行九折优惠,免收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给予中小微外贸“白名单”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汇率点差优惠,所获银行间外汇交易手续费减免让利,提供外汇衍生品专项授信免收企业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
3.提升财产保险风险减量服务水平。积极引导财产保险业协助投保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在责任险、车险、农险等各类财产险业务中积极提供风险减量服务。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2023年5月前)。制定金融“活水润余”提升行动方案,举行提升行动启动仪式,广泛宣传动员。
2.实施推进(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中旬)。按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开展提升行动,加强协调,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总结评价(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对提升行动进行总结,并对贡献较大金融机构通报表扬。
四、保障措施
1.健全工作体系。由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新余市中支、新余银保监分局联合成立市“活水润余”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密切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行动工作进展,对在行动中遇到重点问题、重大事项协调会商。
2.压实目标责任。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安排专人对接“活水润余”提升行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3.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通过开通金融“活水润余”行动专栏,向市场推送优惠政策、信贷产品、典型经验做法等信息,树立一批典型,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新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新余监管分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