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看政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部署落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号:

3605210001-2023-10391

信息分类: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1-01

发布机构:

分宜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分府办字〔2019〕92号

词:

称:

【绿色金融】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绿色金融】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1 09:06
打印 字号: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分宜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分宜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37号),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构建具有分宜特色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障需要、适当超前、引领推动”工作思路,突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金融工作主题,以绿色金融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配套政策体系,有效提升分宜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分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信贷余额增速高于全县各项贷款增速,绿色信贷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逐年提高,辖内企业成功发行绿色债券,完成绿色股权融资。

二、加大绿色信贷投放

(三)鼓励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开发绿色信贷管理系统,开辟绿色信贷快速审批通道,配套绿色信贷专项规模。以特许经营权质押、林地经营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方式,开展能效融资等信贷业务。大力推广“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向绿色信贷转换升级。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质押融资贷款,信用贷款和其他非抵押类信贷产品的持续创新。

(四)优化绿色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探索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合作银行向我县重点产业项目库内绿色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单笔最高按照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合作银行补贴;按照其贷款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企业贴息,相关经费按照我县重点产业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五)建立绿色信贷融资担保机制。增加县属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提高担保和代偿能力,对绿色信贷和绿色发债优先予以增信支持。对合作银行向我县重点产业项目库内绿色企业发放由合作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单笔最高可按照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所发生的代偿金额的50%给予补偿;对已获得担保贷款的绿色企业,按其贷款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给予融资担保补贴,相关经费按照我县重点产业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三、加快发展绿色投资

(七)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抢抓中国证监会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政策机遇,加大绿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或挂牌。支持绿色企业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接受培训咨询、登记托管、债券融资、场外投行等资本市场培育服务的,按企业上市有关文件进行支持。

(八)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探索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绿色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符合国家绿色产业政策的创新产品。积极推动绿色中小型企业发行绿色集合债、私募可转债,按企业上市有关文件进行支持。

(九)设立我县绿色发展基金。依托省、市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我县绿色发展基金。充分发挥绿色发展基金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投资保障等作用,强化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绿色中小型企业的投入。支持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性资金开展绿色投资。

(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扩大绿色投资。支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土地、水、大气等绿色治理项目引入PPP模式,采取捆绑打包、上下游联动等方式,建立公共物品绿色服务收费机制。

四、大力发展绿色保险

(十一)鼓励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参保企业、承保模式”全面放开。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降低费率,扩大保险覆盖面。县财政对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

(十二)加快推广环境保护商业保险。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旅行等相关保险产品,推广企业创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专利保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等新型产品,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十三)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继续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加大力度将农业直补改为保险的间接补贴,推广气象指数保险、产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产品,增加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的参保品种,制定合理费率,提高补偿标准,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五、加强绿色金融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评价。成立县绿色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分宜县支行、新余银保监分局分宜监管组、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全县绿色金融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由县政府金融办及人民银行分宜县支行相关人员组成,共同协调解决绿色金融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绿色金融发展考核评级机制,人民银行分宜县支行负责统计各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并纳入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年度考核及年终绩效评议。

(十五)注重绿色金融融智。着力引进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环保技术与金融管理知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绿色金融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绿色金融知识培训班。加大绿色金融发展的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绿色金融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十六)加大绿色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促进绿色信贷。通过适当提高绿色信贷的风险容忍度、适当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差别化奖励补贴、落实土地政策等措施,建设绿色金融政策扶持机制。

(十七)审慎防范绿色金融风险。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金融机构要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新余(http://creditxy.gov.cn)查询企业环保违法及行政处罚信息,实施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黑名单制度。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全县区域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充实绿色金融合作内容,分析研判绿色金融风险形势,形成风险防控合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

抄送:各金融机构。


下载页面,目前不支持IE,或360兼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