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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605210001-2024-07387

信息分类:

大力提振消费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9-16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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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和促进消费】分宜县发放第一轮家居下乡消费券

【扩大和促进消费】分宜县发放第一轮家居下乡消费券

发布时间: 2024-09-1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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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家居消费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激发农村家居消费潜能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家居消费需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动将在全县发放第一轮300万元家居下乡电子消费券。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分宜县商务局

二、活动规则

本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分宜发布”微信公众号,“天工劵”微信小程序以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实施,采取个人申领、先到先得。

(一)发放总金额

900万元(分三批次)。

(二)消费劵品类

单笔消费1000元以上(含10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200元家居下乡消费券。

单笔消费2000元以上(含20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400元家居下乡消费券。

单笔消费5000元以上(含50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0元家居下乡消费券。

单笔消费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2000元家居下乡消费券。

(三)参与对象

1.发放对象:分宜县居民(包括活动期间在分宜县工作、生活、旅游的县外人员)。

2.参与商家:参与商家以分宜县商务局通过“天工劵”小程序发布的商户公示名单为准。活动商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同时鼓励商家适当让利,提升活动效果及整体消费氛围。

(四)消费券投放途径、时间和使用方式

1.消费券投放途径

消费者微信关注“分宜发布”微信公众号,分宜数投“天工劵”微信小程序,注册登录后即可领取。

2.消费券投放时间

本次活动通过分宜数投“天工劵”小程序分三轮线上进行消费券派送,可视消费券核销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增加投放批次。

第一轮发券时间:2024年9月17日-9月19日(共3天)上午10:00,优惠券有效期截止9月30日。

第二轮发券时间:2024年10月1日-10月3日(共3天)上午10:00,优惠券有效期截止10月31日。

第三轮发券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共3天)上午10:00,优惠券有效期截止11月30日。

3.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券发放期间每位消费者每天使用手机号限领取消费券不超过1张。领取成功的消费券在“我的券包”中可见,消费者可凭消费券到活动参与商家实体门店消费,直抵现金使用,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不可叠加使用。

消费者在结算时通过“天工劵”小程序出示付款码,由商户进行扫码核销,抵扣相应金额后,剩余消费金额由客户选择任意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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