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征集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我局起草了《分宜县共享电单车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该办法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7日,通过分宜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202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等7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其他意见,特此说明。
(二)相关单位意见
1.回复无意见的有6个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分宜镇、钤东街道、钤西街道。
2.提出意见的有个1单位:县发改委。具体意见如下:
《分宜县共享电单车管理实施方案》中第六大点运营管理第四小点:“(四)车辆日常保洁。保持车辆卫生干净,必须确保每天从早7:00开始作业,18:00时前完成所有站点的车辆擦洗工作,确保车辆干净,站点美观大方。”建议改为:“(四)车辆日常保洁维修。保持车辆卫生干净,必须确保每天从早7:00开始作业,18:00时前完成所有站点的车辆擦洗工作,确保车辆干净,站点美观大方。确保车辆故障率在5%以下,运营单位要及时维护维修故障车辆,城管部门抽检考核,对故障率过高的运营企业实行约谈或处罚。”此意见部分采纳,已对该条做出修改。